本文是学习GB-T 15416-2014 科技报告编号规则.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科技报告号的结构、编制规则、功能以及管理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科技项目所创建的科技报告,含各种载体的科技报告。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657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GB/T 7408 数据元素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7713.3 科技报告编写规则
GB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30534—2014 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报告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s
科学技术报告
进行科研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描述其从事的研究、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进展或结果,或描
述一个科学或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献。
科技报告中包含丰富的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用于解释、应用或重复科研活动
的结果或方法。
科技报告的主要目的在于积累、交流、传播科学技术研究与实践的结果,并提出有关的行动建议。
3.2
中国科技报告号 China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s number;CRN
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字符组成的用以标识中国科技报告的完整的、格式化的一组代码。中国科技报
告号由基层编号和部门编号共同构成。基层编号由科技报告的创建者标识和记录号以及附加记录号之
后的后缀三个标识功能区域构成;部门编号由科技报告所属部门代码和年代以及顺序号组成的部门编
号共同构成。
注 1 :
基层编号由科技报告撰写机构依据本标准的规定赋予每一份科技报告的编号。
注 2 :
部门编号由国家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科技报告管理中心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提交的每一份科技报告
赋予的编号。
3.3
科技项目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在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
GB/T 15416—2014
开发活动。
3.4
创建者标识 report code
标识科技报告创建者的一组代码。
注:构成中国科技报告号基层编号的第一个标识功能区域,为必选项。创建者标识一般使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承
担单位代码表示;如果同一个项目拥有多个执行单位或承担单位时,则使用科学技术项目的主要依托单位代码
表示。
3.5
科技计划下达部门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lan
department
科学技术计划任务委托方。
注:委托方可以是部门、地方等相关机构。
3.6
记录号 group separator
记录每件科技报告的号码。
注:构成中国科技报告号基层编号的第二个标识功能区域,为必选项。记录号由科技项目编号和基于该项目所创
建的每件报告的顺序号组成。
3.7
科技项目编号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number
根据相关规定,由科学技术计划制订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用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一组规范化编
码。科技项目编号由科学技术项目的立项年度号、计划名称代码和项目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3.8
报告顺序号 document sequence number
附加于科技项目编号之后、用于识别同一科技项目具有多件科技报告的顺序编号。
注1:报告顺序号由科技报告的创建者根据实际需要和创建科技报告的整体立卷情况编制。
注2:报告顺序号适用于多卷、多册科技报告的各个卷、册等。
3.9
后缀 local suffix
由科技报告的创建者附加在记录号之后、用于提供科技报告相关信息的一组代码。
注:构成中国科技报告号基层编号的第三个标识功能区域,为可选项。后缀不用于标识特定的科技报告。
3.10
分隔符 sub divider
使用斜线(/)或连字符(-)表示,用于分隔中国科技报告号基层编号中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功能区域
或各个功能区内的各个子项。
注:第二个和第三个功能区域之间的分隔使用加号(十)表示。
中国科技报告号的基层编号由×××个二进制位组成。
当以人工可读形式呈现时(人工可读格式与主要借助于数据加工设备不同,主要是指由人来阅读和
书写的一种格式),表现为由阿拉伯数字0~9和拉丁字母A~Z
组成的最长可有××个十六进制字符。
一个完整的中国科技报告号基层编号由科技报告的创建者标识、记录号和后缀三个功能区构成。
GB/T 15416—2014
每个功能区的代码又可根据标识信息的不同划分若干段,各段之间用斜线"/"(占1字符位)分隔;而对
于每个功能区中具有从属关系的子项则用连字符"-"(占1字符位)分隔。如表1所示:
表 1 中国科技报告号的基层编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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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一般指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创建者标识应当使用GB11714
规定的9位组织机
构代码。
示例: CRN
400005994-(后接记录号)。其中,400005994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GB11714
的规定赋予中国科学 技术信息研究所的组织机构代码。
4.1.3.1 记录号结构
一般采用14~17位数字字母混合字符表示,由科技计划项目编号和基于该项目所创建每件报告的
顺序号两部分组成。在记录号之前应当使用两个连字符"--"与创建者标识分隔。记录号中,科技计划
项目编号与科技报告顺序号两部分之间用斜线"/"分隔。
4.1.3.2 项目编号组成
科技计划项目编号部分由年度号、计划名称代码和项目顺序号组成。直接采用科学技术计划制定
机关编制的项目编号。
示例:2012AA123456 表示2012年度计划名称代码为 AA
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123456号项目。
其中,年度号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年度,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2年度,表示为2012。
AA 为计划名称代码,用2位大写字母表示,见附录 A。
123456为项目顺序号,用于标识在相同年度、同一科学技术计划中的不同项目。
GB/T 15416—2014
4.1.3.3 报告顺序号组成
报告顺序号部分采用3位数字表示,用于区分同一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形成一件以上的多件科
技报告。
对于多卷系列报告的每一卷或每一部,应当分别依次赋予报告顺序号。
报告顺序号应当附加在科技计划项目编号之后,其前用斜线(/)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编号进行
分隔。
示例1: CRN 400001238--2012AA123456/26
表示中国科学院化学所(其组织机构代码为400001238)创建的、2012
年度计划名称代码为 AA
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123456号项目的第26号科技报告号。
当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或课题)仅形成一件科技报告、且无需进一步单独细分时,则可省略报告顺序
号,直接使用科技项目编号作为记录号。
示例2: CRN 400005353-2012BA123456
表示故宫博物院(其组织机构代码为400005353)创建的、2012年度计划名
称代码为CB 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计划第123456号项目的科技报告号。
4.1.4.1 结构
由11位字母、数字混合字符组成。其前用加号"十"与记录号分隔。
后缀中的科技计划下达部门信息和密级信息可作为子项处理。其顺序为:科技计划下达部门、密
级。两者之间用斜线"/"分隔。
示例:(前接记录号)+科技计划下达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报告密级代码。
4.1.4.2 计划下达部门代码
采用GB11714 规定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表示。
4.1.4.3 报告密级代码
采用GB/T 30534 的科技报告保密等级的2位数字代码表示。
中国科技报告号的部门编号由部门代码和年代标识以及顺序号组成。
采用GB/T 4657规定的3字符数字代码。
示例: 491- (后接年代标识和顺序号),491是GB/T 4657
所规定的中国科学院的代码。
按照GB/T 7408 的规定执行。
采用0~9共6位阿拉伯数字字符表示。年代和顺序号两部分之间用连字符"-"分隔。
示例:
491-2009-000003,表示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顺序号为第3号的部门科技报告编号。
GB/T 15416—2014
中国科技报告号的基层编号由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分配,主要用于科技报告的计算机管理和
识别。中国科技报告号的部门编号由国家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科技报告管理机构统一分配,主要
用于检索、查询和共享服务。
一个中国科技报告号只能赋予一个科技报告。
一个中国科技报告号应当被永久地赋予一个科技报告,并且不能被改变、替换或者重新赋予使用。
无论科技报告采用数字或物理介质格式,中国科技报告号都要永久性地嵌入或者贴附到科技报告
文本中。
显示位置应当按照GB/T 7713.3 的规定执行。
中国科技报告号以大写拉丁字母"CRN"
作为前置符,与紧接其后的创建者标识(或部门代码)之间
用一个半角字符空格分隔。前置符"CRN"
用于对中国科技报告号进行标识,不作为中国科技报告号的
组成部分。
所有中国科技报告号都应当进行登记。
中国科技报告号由国家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科技报告管理机构、科学技术计划制订机关和科
技报告创建者(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编制、维护和管理。
6.3.1
国家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科技报告管理机构负责中国科技报告号部门编号的分配,以及基
层编号、部门编号的登记、维护和管理。
6.3.2
国家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科技报告管理机构会同科学技术计划制订机关负责4.1.3.2规定的
计划名称代码的编制。计划名称代码必须保持唯一性。
6.3.3 科学技术计划制订机关负责4.1.3.2规定的项目顺序号的编制。
6.3.4 科技报告创建者负责4.1.3.3规定的报告顺序号以及后缀的编制。
GB/T 15416—2014
(规范性附录)
科技计划项目名称代码表
表 A.1 为科学技术部归口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名称代码。
表 A.1 科技计划项目名称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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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416—2014
(资料性附录)
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表
表B.1 为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表。
表 B.1 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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